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 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变更后的单位)领取证书;
2、 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浙江省2019年第24批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附件2:浙江省2019年第24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3:2019年第24批遗失补办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