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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
1、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
A、买卖合同
B、无偿合同
C、单务合同
D、实践合同
【答案】A
【解析】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性质:(1)属于买卖合同,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2)属于有偿合同,买受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必须支付相应的价款;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必须以买受人支付价款为对价。(3)属于双务合同,合同双方互负一定义务,出卖人应当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订购的物资、设备,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收货物并及时支付货款。(4)属于诺成合同,除了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即可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2、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A、标的物交付
B、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
C、货款交付
D、材料设备所有权转移
【答案】B
【解析】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即可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3、某单位采用货样买卖方式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关于采购方式及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合同属于即时买卖合同
B、货样应留存在供货人处
C、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货样进行说明
D、采购人不知道货样有隐蔽瑕疵的,供货人可按货样交付货物
【答案】C
【解析】A项,货样买卖属于非即时买卖合同。B项,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D项,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4、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关于材料交付法律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交付导致材料所有权发生转移
B、交付完成,采购合同即终止
C、材料交付时间即合同生效时间
D、交付后材料灭失的风险由供货人承担
【答案】A
【解析】产品交付的法律意义是,一般情况下,交付导致采购材料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与所有权转移相对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若当事人没有约定交货期限,首先应按照()履行。
A、债权人要求
B、合同有关条款
C、交易习惯
D、补充协议
【答案】D
【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6、材料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方负责委托运输部门代运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则供货方交货时间以()为准。
A、供货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日期
B、承运人签发货单上的戳记日期
C、承运人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日期
D、采购方到运抵地点提货日期
【答案】B
【解析】合同履行中交货期限的确定:(1)买方自提:以供货方通知提货的日期为准。(2)送货上门:以采购方接收货物时在货单上签收的日期为准。(3)卖方代办托运:以发货时承运部门签发货单上的戳记日期为准。
7、某材料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方负责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
A、应当提前付款
B、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
C、承担多交货部分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等费用
D、承担多交货部分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遭受的损失
【答案】B
【解析】如供货方提前交货:(1)买受人可以拒绝提货,也可以提货;(2)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3)对多交货部分,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代为保管期内,不是因采购方保管不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仍由供货方负责。
8、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若当事人没有约定,也无法用补充协议、交易习惯、合同有关条款等方法确定交货地点,则交货地点应为()。
A、供货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B、合同订立地
C、采购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D、工程项目所在地
【答案】A
【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9、根据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如果没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则可按()执行。
A、部颁标准
B、行业标准
C、合同约定
D、企业标准
【答案】A
【解析】合同内必须约定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产品,按部颁标准执行;(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作为依据时,可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某一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时,按双方在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10、对于需要进行抽样检查的工程材料,应在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有()。
A、抽检比例和取样方法
B、抽检数量和检测方法
C、检测方法和抽检比例
D、取样方法和抽检数量
【答案】A
【解析】对于抽样检查的产品,还应约定抽检的比例和取样的方法,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单位。
11、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支付货款的条件是()。
A、转账结算或托收承付
B、托收承付或验单付款
C、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D、验货付款或转账结算
【答案】C
【解析】合同内需明确约定验单付款还是验货后付款。现金结算、转账结算、托收承付均属于结算支付的方式。
12、某材料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10万元。由于供货方违约不能交货,采购方为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为此多付价款20万元(无其他损失),若停工待料采购方的损失为50万元。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额为()。
A、10万元
B、20万元
C、30万元
D、50万元
【答案】B
【解析】若违约金不足以偿付采购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时,可以修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使实际受到的损害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13、设备采购合同履行中,对于木质包装材料,需要按规定预先进行()处理。
A、薰蒸
B、刷漆
C、封蜡
D、烘干
【答案】A
【解析】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当按照检验检疫局的规定进行薰蒸处理,并出具有关薰蒸证明。
14、设备采购合同履行中,卖方根据合同规定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称为()。
A、附加服务
B、额外服务
C、伴随服务
D、增值服务
【答案】C
【解析】伴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属于设备采购中伴随服务的是()。
A、对设备进行包装
B、提供设备组装所需工具
C、交付设备
D、通知买方预计到货日期
【答案】B
【解析】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业务。
二、多项选择题
16、关于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A、采购人可以是发包人,也可以是承包人
B、可以不转移材料设备的所有权
C、供货人只能是生产厂家
D、不同合同内容繁简程度差异较大
E、合同履行与施工进度密切相关
【答案】ADE
【解析】B项,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C项,供货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从事物资流转业务的供应商。
17、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用非即时买卖合同的种类有()。
A、货样买卖
B、分期交付买卖
C、试用买卖
D、异地交付买卖
E、分期付款买卖
【答案】ABCE
【解析】非即时买卖合同的表现有很多种。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比较常见的是货样买卖、试用买卖、分期交付买卖和分期付款买卖等。
18、某单位采用试用买卖方式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属于非即时买卖合同
B、试用期内可以拒绝购买
C、试用的前提是支付价款或者提供担保
D、试用期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E、试用期届满,采购人对是否购买未表示的视为购买
【答案】ABE
【解析】C项,试用买卖是指出卖人允许买受人试验其标的物、认可后再支付价款的交易。D项,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
19、材料采购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货期限或者交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根据()确定。
A、合同有关条款
B、交易习惯
C、签订合同地有关政策
D、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E、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答案】AB
【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供货方将货物错发到货地点。关于运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供货方承担货物转运费用
B、由供货方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C、供货方将货物转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后可免交逾期违约金
D、由采购方承担货物转运增加的保险费用
E、由采购方和供货方共同承担货物转运费用
【答案】AB
【解析】供货方将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时,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1、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供货方交付产品时,可以作为双方验收依据的有()。
A、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B、施工合同对材料的要求
C、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D、合同未约定的推荐性质量标准
E、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的样品
【答案】ACE
【解析】验收依据包括: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2、供货方提供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及其他有关凭证;3、合同内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标准名称;4、产品合格证、检验单;5、图纸、样品或其他技术证明文件;6、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的样品。
22、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可用于现场交货数量验收的方法有()。
A、磅差分析法
B、查点法
C、经验鉴别法
D、衡量法
E、理论换算法
【答案】BDE
【解析】数量验收的方法包括:(1)衡量法(2)理论换算法(3)查点法。C项属于质量验收的方法。
23、某材料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采购量为100吨,合理磅差为0.5%。如果交货时计量的重量与约定不符,下述作法中正确的有()。
A、计量98吨,则应补交2吨
B、计量98吨,则应补交1.5吨
C、计量99.8吨,则不再补交
D、计量99.8吨,则应补交0.2吨
E、计量102吨,则退还2吨
【答案】ACE
【解析】双方约定的合理磅差为0.5%,那么供货方的交货数量在100吨的±0.5%范围内,即99.5吨至100.5吨之间,属于在合理界限范围内,对此不按多交或少交对待,双方互不退补。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如果供货方的交货数量不在99.5吨至100.5吨之间,那么属于超过合理界限范围,此时不再考虑合理磅差和尾差因素,按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多交或少交数量,多交则由采购方退回或支付溢出数量货物的货款(故选项E正确),少交则由供货方补齐或退回不足部分的货款(故选项A正确)。选项B的错误在于,一旦供货方的交货数量超过合理界限范围,则不再考虑合理磅差和尾差因素,应当将实际交货数量与约定交货数量进行比较,计算得出差额数量,而不是与合理范围的下限比较计算差额数量。
24、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中,交货质量检验的方法有()。
A、物理试验法
B、理论换算法
C、衡量法
D、化学分析法
E、查点法
【答案】AD
【解析】质量验收方法包括:(1)经验鉴别法(2)物理试验(3)化学分析。B、C、E项均属于数量验收方法。
25、采购方的违约体现在( )。
A、逾期付款
B、产品的质量缺陷
C、提前交付货物
D、不按合同约定接收货物
E、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
【答案】AD
【解析】B、C、E项属于供货方的行为表现。
26、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关于交付设备检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卖方既可自己,也可以派代表参加检验
B、检验只能在交货地点进行
C、需要协助的检验费用均应由买方承担
D、卖方应交付制造商的检验证书
E、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答案】ADE
【解析】B项,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任何地点进行。C项,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
27、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卖方应在设备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标出该包装箱的()。
A、重心
B、合同号
C、目的港
D、起吊点
E、发货标记
【答案】BCE
【解析】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唛头);(4)收货人编号;(5)目的港;(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包重/净重(用㎏表示);(8)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安全进行装卸和搬运。
28、甲乙签订一份总价为200万元的大型机电设备合同,甲依约定向乙交付了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产品后,延迟交付剩余的设备,则乙收取误期赔偿费的下列行为中正确的是()。
A、每延误一周,收取1万元误期赔偿费
B、每延误一周,收取0.5万元误期赔偿费
C、如延迟了10周,总共收取10万元误期赔偿费
D、最多收取10万元误期赔偿费
E、最多收取5万元误期赔偿费
【答案】BD
【解析】每延误一周,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误期赔偿费,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的规定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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