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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核
请需审报考人员于3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携带有关报名审核材料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需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高)级职称证书原件级1份复印件
(5)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级聘任满三年证明1份
报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
(2)《免试表》1份(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信息、贴照片);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5)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