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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八章讲义: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管理

环球网校·2018-12-29 09:37:40浏览61 收藏24
摘要 为了能更轻松地应对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考生们现在就可以准备了。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9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八章讲义: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管理,跟小编一起来复习吧!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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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第三节 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管理

一、设备采购合同的交付

1、检验和测试: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任何地点进行。

2、包装: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检验检疫局的规定进行熏蒸处理,并出具熏蒸证明。

3、伴随服务: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规格中约定有附加服务,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服务或所有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约定的一定时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4、违约责任:

1)、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最高限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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