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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社厅下发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办证办法
(1)在佳木斯报名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2)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前往办理,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地址:佳木斯市行政中心(政府8号楼)二楼40号窗口。
发证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