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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理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补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考后资格补审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审核2017年度初次报名且通过考试地考生和异地考生(省外转入河南的老考生),请各位考生要认真查找自己姓名(见附件),而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审核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核。
三、审核地点及时间
2、监理工程师直接到濮阳市人社局考务中心进行审核。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到濮阳市人社局职称科(开州南路205号人力资源培训大楼四楼403室)领取证书。
4、审核时间:2018年5月31日前。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籍档案、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下载)。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濮阳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下载),审核通过后现场领证(本人携带身份证,代领携带两人身份证)。
五、审核结果处理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给予取消成绩的处理。如有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者,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不来参加审核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职改办联系。电话:6665219。
附件下载:
濮阳市职改办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