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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易考点:仲裁的原则

环球网校·2018-02-20 09:45:01浏览99 收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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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8年监理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报名又要掀起了,你准备的怎么样了?"仲裁的原则"是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跟小编一起来复习吧!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贯彻双方自愿原则,达成仲裁协议。如有一方不同意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即无权受理合同纠纷。

  2.公平合理原则:仲裁的公平合理,是仲裁制度的生命力所在。这原则要求仲裁机构要充分收集证据。听取纠纷双方的意见。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同时,仲裁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仲裁机构是独立的组织,相互间也无隶属关系。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由于仲裁是当事人基于对仲裁机构的信任作出的选择.因此其裁决是立即生效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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