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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宜宾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至3月22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至3月23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至3月24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2号 )和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8〕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3月22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3月23日(工作日期间)。
(三)缴费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3月24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8年4月2日至4月28日(工作日期间)。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六)考试时间:2018年5月19-20日。
二、考试科目
5月19日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0日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中国台湾居民,也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
201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o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报考者应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提供的照片工具处理及上传照片。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老考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新考生且选择报名点为“四川省宜宾市”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宜宾市住建城管局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1份(见附件1);
(4)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我市资格审查单位: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831-8234547,联系人:王珊、刘太会,地址: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69号市委党校内市住建城管局605室。
(四)报名缴费。
1.新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报名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4.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考区选择为宜宾市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247733。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每科69元,其他科目每科61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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