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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南2018年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湖南2018年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参考内容,供大家参考,以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获悉,湖南2018年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参考如下: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的衡量上还应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考试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或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二)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全日制学历”和“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考试截止日,此类考生需在5月20日(含)前取得相关学历)。
(三)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参照国家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归类执行。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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