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第三章和第十章
外币股权投资基金既可以在中国境内以基金名义注册法人实体,也可以在中国境外以基金名义注册法人实体
相对于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而言,投资币种为外币
外币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依据中国境外的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主要以外币对中国境内的企业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
外币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通常在中国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作为数字对象,并在境外完成项目的投资退出
外币股权投资基金通常采取两头在外的方式,:(1)不在中国境内以基金名义注册法人实体,其经济实体注册在境外;(2)在投资过程中,受资对象一般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并在境外完成项目的投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