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规-第二三四五章
自我认识、自我学习、自我培训
自我学习、自我改造、自我完善
自我评价、自我完善、自我学习
自我改善、自我改造、自我学习
基金职业道德修养是指基金从业人员通过主动自觉的自我学习,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将基金职业道德外在的执业行为规范内化为内在的职业道德情感、认知和信念,使自己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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