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机考模拟卷(二)第39题
向他人提供基金未公开的信息
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协助客户办理开户、买卖等业务
对投资者作出盈亏保证
基金销售人员从事基金销售活动的其他禁止性情形包括:①在销售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②违规向他人提供基金未公开的信息;③诋毁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或销售人员;④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⑤同意或默许他人以其本人或所在机构的名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⑥违规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直接代理客户进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⑦违规对投资者做出盈亏承诺,或与投资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⑧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⑨以账外暗中给予他人财物或利益、或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利益等形式进行商业贿赂;⑩挪用投资者的交易资金或基金份额;⑪从事其他任何可能有损其所在机构和基金业声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