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

环球网校·2020-08-27 14:33:00浏览90 收藏18
摘要 在基金从业资格备考过程中,我们的知识都是一步一个脚印积累的,一天都不能放松,才可以在考场上做到游刃有余。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

编辑推荐: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

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是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具体涉及基金资产保管、代理清算交割、会计核算、净值复核、投资运作监督等环节。

(1)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

(2)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3)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对报告期内托管人是否尽职尽责履行义务以及管理人是否遵规守约等情况做出声明。

(4)当基金发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业务的重大事件时,托管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公告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备案。

(5)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会议召开后,应将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予公告。

(6)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通知:2020年9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日期从8月7日10:00开始至9月4日24:00结束。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一键获取2020年9月基金从业资格报名后续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时间!

以上是内容为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希望大家可以参考着复习,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