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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作为主要股东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环球网校·2018-08-23 13:35:25浏览108 收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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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自然人作为主要股东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的新闻,为考生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问题答疑,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频道,预祝考生一切顺利。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2014年6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 号)及相关规定,针对业界关心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申请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具体如下:

自然人作为主要股东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自然人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除应当符合持有基金管理公司 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 10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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