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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介材料的范围
(1)公开出版资料。
(2)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
(3)海报、户外广告。
(4)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信资料。
(5)通过报眼及报花广告、公共网站链接广告、传真、短信、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分红、销售相关的公告等可以使公众普遍获得的、带有广告性质的基金销售信息。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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