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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投资运作行为规范

环球网校·2018-03-07 13:16:10浏览53 收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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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运作行为规范”的新闻,为考生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运作行为规范

  与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相比,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更加宽泛。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应当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②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③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④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⑤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⑥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⑦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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