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3门为客观题,1门为主客观题结合:
1、《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
主要考察建设工程经济活动的基本知识、工程造价与财务管理等内容。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涉及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
重点测试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进度、安全质量控制等方面。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
包含案例分析,专业性最强,分为10个专业方向:
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1、考全科人员
需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
2、免二科人员
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仅参加法规与实务2门科目,并须在1个年度内通过。
3、增报专业人员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可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合格后作为增加执业类别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