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辅导第三讲:职业法规

|0·2013-03-12 14:16:08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为方便广大考生朋友准备2013年的结构工程师考试,环球网校特地对基础考点进行了汇总,希望能提高您的复习效率。

  职业法规

  1、 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合格、优良。

  2、 初设文件组成: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

  3、 材料表、工程概算书、设计图纸。

  4、 监理合同条款:范围及内容、双方权利及义务、费用记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及其他。

  5、 监理只要内容:工期、投资、质量。

  6、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7、 ….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需具备下列条件: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0%以上。

  8、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9、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结构工程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3年结构工程师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3结构工程师考试时间9月7-8日

2013年结构工程师优优惠折扣套餐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