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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方法及工程量的确定取决于: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规模;建筑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岩土性质的优劣。通常勘察工作都是由浅人深、逐步深化。地基勘察的任务应按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地基进行岩土工程评价,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提出论证和建议。地基勘察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拟建建筑物总平面位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用的基础形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施工的特殊要求等;
2)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3)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计算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4)对需要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判定环境水和土对建筑材料及金属的腐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