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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定律――惯性定律
任何质点如不受力的作用,则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这个定律表明了任何质点都有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属性。这种属性称为该质点的惯性。所以第一定律叫做惯性定律。而质点作匀速直线运动称为惯性运动。
由惯性定律可知.如果质点的运动状态(静止或匀速直线状态)发生改变,即有了加速度,则质点上必受到力的作用。因此,力是物体运动状态改变的原因。
2.第二定律――力与加速度的关系定律
质点受一力F作用时所获得的加速度a的大小与力F的大小成正比,而与质点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与作用力方向相同,即
ma=F (4-3-1)
如果质点同时受几个力的作用,则上式中的F应理解为这些力的合力,而a应理解为这些力共同作用下的质点的加速度,这样式(4―3―1)可写为
ma=ΣFi (4-3-2)
式(4―3―1)或式4―3―2)称为质点动力学基本方程。
3.第三定律――作用与反作用定律
两质点相互作用的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沿同一直线,并分别作用在两质点上。
这些定律是古典力学的基础,它们不仅只适用于惯性坐标系,且只适用于研究速度远少于光速的宏观物体。由于一般工程问题中,大多问题都属于上述的适用范围,因此以基本定律为基础的古典力学在近代工程技术中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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