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注建〔2008〕2号
关于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建注 〔200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3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2008年度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代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中的一种,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 “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2日至 4日到所在市建设、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省、部属在杭单位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确认。
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需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新考生(首次报基础或专业)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7)一份,并提供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业绩和职业道德证明;老考生(续考)还须提供上年度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收下由考生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签字的“报名表”等材料,并收取考试费用。请各市于7月10日前将收费确认的考试报名表上报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
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络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请于2008年9月16日至19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杭州。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现将考试相关附件印发给考生,请考生仔细阅读。具体如下:
报考类别 |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附件1、附件2 |
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费按计办价格〔2000〕29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参加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费按计价格〔2002〕254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660元。
注册电气、公用设备、化工、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道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05〕74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3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340元。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07〕55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2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60元。
八、联系电话:省注册办:87052842、85050010。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88396765
附件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9.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老师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10.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 专业考试均按新公布的考试大纲规定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8] 2号)。可从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
www.pqrc.org.cn下载。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保持不变。
附件2: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8.《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2.《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7.《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
2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29.《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0.《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