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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07年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2007年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定于2008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发放。

  发放时间:3月10日至3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11号窗口。

  发放办法:

  本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专业科目合格考生和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和《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及照片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基础科目合格考生请上网打印成绩作为以后报考专业科目的依据。

  注:《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注意事项:

  如合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资格证书,请于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电话83777159查询补领证书事宜。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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