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人(2006)232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人事局,省(部)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总体安排,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2006]9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2006年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厅共同组织实施。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各市建设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厅职能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核。
各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要分工合作,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2)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二、 考试时间与地点
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3、24日举行(考试科目及时间见附件1),考试详细地址请见准考证。
三、科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级别及专业代码有所变动,请指导并帮助考生准确填报相关信息(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详见附件8)。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考生禁止携带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即按违纪处理。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为帮助应考人员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请将《全国一、二级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7)及专业考试所用的规范、规程(附件4、6)发给应考人员。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及相关规定(专业学历明细见附件3)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申报人的设计工作年限是指申报人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对于取得结构(工民建)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后,又获得本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后的实践年限计算。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2、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l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五、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2、本人填写的2006年度申报专业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9、附件10);
3、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审查原件后保留复印件;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曾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从事结构设计实践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
6、申报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续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2、本人填写的2006年度申报专业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9、附件10);
3、申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人员的往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材料要求
1、各报名点在初审时对以上材料都应审核原件,审核无误后在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信息卡是计算机采集个人信息的重要依据,考生自己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涂,并对填涂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信息卡》所填涂信息必须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应加强指导、检查并认真核对。
3、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六、收费标准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29号)和省物价局(苏价服[2001]32号)文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上、下午考试的科目,按两科计算。
2、考试费:一级基础考试每科60元,每人120元;一级专业考试每科120元,每人240元;二级专业考试每科120元,每人240元。
3、基础考试《考试手册》工本费每人30元。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苏价服[2001]32号)文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上、下午考试的科目,按两科计算。
2、考试费:基础考试每科60元,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520元。
3、基础考试《考试手册》工本费每人30元。
七、考试报名及时间
请各市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开展报名工作,务必于6月26日前完成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并将一、二级结构师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驻各市(不含南京)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向所在市报名。驻宁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报名时间:岩土师6月23日;结构师6月26日至27日,报名地点在北京西路70-1号二楼西侧。联系电话:83200271。
附件:
1、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及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参加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专业学历明细;
4、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照表;
6、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7、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印发给每位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
8、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9、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10、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