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3]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该项考试考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5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负责。
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报名即将开始,建议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短信提醒大家2023年河北结构工程师报名时间、缴费时间等重要节点通知。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各市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各市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市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上述报考人员务必于打印准考证前,按照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5日前完成注册,9月1日9时-7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1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8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2010年之前,在我省基础科目考试合格,本次报考专业科目的考生应在报名表空白处用黑色墨水笔手工抄写“本人于xxxx年在河北省通过xxxx考试基础科目,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签名;在其它省份通过基础科目的考生,在我省报考专业科目需出具基础科目考试通过证明及复印件1份。
2010年之后,基础科目考试合格,本次报考专业科目的考生需出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基础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符合基础科目免试条件考生,报考专业科目现场资格审查时,应向考试机构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明确告知。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1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10月30日-11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官网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二)考试实施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上、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案例》(上、下)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不再配装客观题答题卡。参加上述科目的应试人员,需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作答方式不变。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并加强考中监督。各市要为考点足量配置手机专用容器(信封、挂毯等)、手柄金属探测器等考务用品。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收费标准
1、文件依据: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收费: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4元),共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4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四科共258元;报名费每人10元。
3、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收费:
(1)给水排水专业: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4元),共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四科共268元;报名费每人10元。
(2)暖通空调专业: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4元),共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7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2元),四科共28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3)动力专业: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4元),共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四科共29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4、化工工程师考试收费: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共14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四科共29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5、电气工程师考试收费:
(1)供配电专业: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4元),共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四科共248元;报名费每人10元。
(2)发输变电专业: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4元),共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7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2元),四科共28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6、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考试收费: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8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3元),共166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8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四科共32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7、环保工程师考试收费: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共14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四科共29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收费(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3元),共146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8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四科共31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9、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收费: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共14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二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四科共268元;报名费每人10元。
10、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收费:基础考试两科客观题,每人每科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4元),共128元;专业考试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7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2元),共144元;报名费每人10元。
11、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收费:专业考试二科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共15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202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9月5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 | |
9月1日9时-7日17时 |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 |
9月8日前 | 需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 | |
9月11日17时30分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
10月30日-11月5日 |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11月4日 |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
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 ||
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11月5日 |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
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4:00—17: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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