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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通知

福建执业注册中心·2020-08-12 10:53:02浏览64 收藏6
摘要 福建执业注册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度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0年福建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事宜已经确定!下面为大家带来通知内容,帮助大家了解2020年福建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事宜!

编辑推荐:2020年福建结构工程师考试信息汇总

【提示】2020年福建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12日至19日,缴费时间:8月19日截止;资格审核时间:8月12日-1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日-16日,.为了避免错过这些考试时间点,你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202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下同]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17日、18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17日,专业考试为17日、18日举行。 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7日(星期六)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上)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下)
10月18日(星期天)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 8月19日10:00;

(三)人工核查时间:2020年8月12日- 8月19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8月19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 发票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3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zgcjcx.cpta.com.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20年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20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2020年
专科毕业 1年 2019年
相   近   专   业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20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20年
专科毕业 1年 2019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19年

(2)1971 年(含 1971 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 15 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 4 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 1 项。

②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 4 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 1 项。

(二)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16年 6年 1991年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16年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15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14年 9年 1988年
相   近   专   业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15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14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13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2012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规定,凡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考试。

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截至2019年12月,按首次通过评估时间排序)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
1 清华大学 2013.5-2021.5 1995.6
2 天津大学 2013.5-2021.5 1995.6
3 东南大学 2013.5-2021.5 1995.6
4 同济大学 2013.5-2021.5 1995.6
5 浙江大学 2013.5-2021.5 1995.6
6 华南理工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1995.6
7 重庆大学 2013.5-2021.5 1995.6
8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3.5-2021.5 1995.6
9 湖南大学 2013.5-2021.5 1995.6
1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3.5-2021.5 1995.6
11 沈阳建筑大学 2012.5-2020.5 1997.6
12 郑州大学 2017.5-2023.5 1997.6
13 合肥工业大学 2012.5-2020.5 1997.6
14 武汉理工大学 2017.5-2020.5 1997.6
15 华中科技大学 2013.5-2021.5
(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不在有效期内)
1997.6
16 西南交通大学 2015.5-2021.5 1997.6
17 中南大学 2014.5-2020.5(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不在有效期内) 1997.6
18 华侨大学 2017.5-2023.5 1997.6
19 北京交通大学 2017.5-2023.5 1999.6
20 大连理工大学 2017.5-2023.5 1999.6
21 上海交通大学 2017.5-2023.5 1999.6
22 河海大学 2017.5-2023.5 1999.6
23 武汉大学 2017.5-2023.5 1999.6
24 兰州理工大学 2014.5-2020.5 1999.6
25 三峡大学 2016.5-2022.5
(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不在有效期内)
1999.6
26 南京工业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01.6
27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17.5-2023.5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01.6
28 北京工业大学 2017.5-2023.5 2002.6
29 兰州交通大学 2012.5-2020.5 2002.6
30 山东建筑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03.6
31 河北工业大学 2014.5-2020.5
(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03.6
32 福州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03.6
33 广州大学 2015.5-2021.5 2005.6
34 中国矿业大学 2015.5-2021.5 2005.6
35 苏州科技大学 2015.5-2021.5 2005.6
36 北京建筑大学 2016.5-2022.5 2006.6
37 吉林建筑大学 2017.5-2023.5
(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06.5
38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6.5-2022.5 2006.6
39 长安大学 2016.5-2022.5 2006.6
40 广西大学 2016.5-2022.5 2006.6
41 昆明理工大学 2017.5-2023.5 2007.5
42 西安交通大学 2017.5-2020.5 2007.5
4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07.5
44 四川大学 2017.5-2023.5 2007.5
45 安徽建筑大学 2017.5-2023.5 2007.5
46 浙江工业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08.5
47 陆军工程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08.5
48 西安理工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08.5
49 长沙理工大学 2014.5-2020.5 2009.5
50 天津城建大学 2014.5-2020.5 2009.5
51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14.5-2020.5 2009.5
52 青岛理工大学 2014.5-2020.5 2009.5
53 南昌大学 2015.5-2021.5 2010.5
54 重庆交通大学 2015.5-2021.5 2010.5
55 西安科技大学 2015.5-2021.5 2010.5
56 东北林业大学 2015.5-2021.5 2010.5
57 山东大学 2016.5-2022.5 2011.5
58 太原理工大学 2016.5-2022.5 2011.5
59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7.5-2023.5 2012.5
60 西南科技大学 2017.5-2023.5 2012.5
61 安徽理工大学 2017.5-2023.5 2012.5
62 盐城工学院 2017.5-2023.5 2012.5
63 桂林理工大学 2017.5-2023.5 2012.5
64 燕山大学 2017.5-2023.5 2012.5
65 暨南大学 有效期截止到2017.5 2012.5
66 浙江科技学院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12.5
67 湖北工业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3.5
68 宁波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13.5
69 长春工程学院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3.5
70 南京林业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3.5
71 新疆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14.5
72 长江大学 2017.5-2023.5 2014.5
73 烟台大学 2017.5-2023.5 2014.5
74 汕头大学 2017.5-2023.5 2014.5
75 厦门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14.5
76 成都理工大学 2017.5-2023.5 2014.5
77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7.5-2023.5 2014.5
78 福建工程学院 2017.5-2023.5 2014.5
7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5.5
80 广东工业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5.5
81 河南工业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5.5
82 黑龙江工程学院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5.5
83 南京理工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5.5
84 宁波工程学院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5.5
85 华东交通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不在有效期内) 2015.5
86 山东科技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6.5
87 北京科技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6.5
88 扬州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6.5
89 厦门理工学院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6.5
90 江苏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6.5
91 安徽工业大学 2017.5-2020.5 2017.5
92 广西科技大学 2017.5-2020.5 2017.5
93 东北石油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8.5
94 江苏科技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8.5
95 湖南科技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8.5
96 深圳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8.5
97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8.5-2024.12(有条件) 2018.5
98 河南城建学院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9.5
99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9.5
100 温州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9.5
101 武汉科技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9.5
102 福建农林大学 2019.5-2025.12(有条件) 2019.5

上述报考条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2日- 8月19日10:00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ignup/help/help.jsp)。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确认;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下列人员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具有中专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上传标准证件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

(2)如有多份证明材料需上传在同一栏目时,请先将多份材料自行合并成一张扫描件后再上传。

(3)台湾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行证》。

(4)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确认后才能进入报名审核状态。

(5)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缴费的,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6)报名核查部门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时,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8月19日10:00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影响核查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8月19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人工核查和考后资格审核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人工核查

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失信应试人员管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考须知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达到职业实践年限者(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者除外),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设《专业考试》,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四)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此次考试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六、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四)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

七、考试报名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附件:1.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2020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下同]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17日、18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17日,专业考试为17日、18日举行。 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7日(星期六) 8:00—12:00 二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上)
14:00—18:00 二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下)
10月18日(星期天) 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 8月19日10:00;

(三)人工核查时间:2020年8月12日- 8月19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8月19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 发票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3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网址:http://zgcjcx.cpta.com.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桥梁与隧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2018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2017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2016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2014年
成人中专毕业 7年 2013年
相近专业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技术、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城市地下铁道、铁道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2016年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2014年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2013年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2011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10年
不具备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规定,凡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12日- 8月19日10:00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ignup/help/help.jsp)。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确认;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下列人员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具有中专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上传标准证件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

(2)如有多份证明材料需上传在同一栏目时,请先将多份材料自行合并成一张扫描件后再上传。

(3)台湾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行证》。

(4)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确认后才能进入报名审核状态。

(5)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缴费的,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法修改。

(6)报名核查部门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时,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8月19日10:00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影响核查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8月19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人工核查和考后资格审核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人工核查

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失信应试人员管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考须知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达到职业实践年限者(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者除外),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设《专业考试》,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四)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此次考试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六、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四)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

七、考试报名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附件:1.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福建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名时间等报名工作的通知,此外,环球网校小编已将2020年注册结构工程师试题上传到资料下载页,有需要的考生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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