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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二十一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武俊东等10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白树杨等59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李高峰等110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王化月等4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梁国磊等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 武俊东等101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 白树杨等59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 李高峰等110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 王化月等43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 梁国磊等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