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2018】29号文,关于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见下表: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