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应在室内测量,以厂界环境噪声限值减( )作为结论。
3dB(A)
5dB(A)
10dB(A)
15dB(A)
4.1.5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