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属于环境敏感区的是( )。
人工经济林
天然林
水保林
薪炭林
3.6 环境敏感区 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b)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