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生态功能显著退化的产业园区,其生态功能修复措施不包括( )。
生态廊道构建
绿化隔离带建设
防护林缓冲带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生态环境较敏感或生态功能显著退化的产业园区,应提出生态功能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对策和措施,包括生态修复、生态廊道构建、生态敏感区保护及绿化隔离带或防护林等缓冲带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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