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模拟二47
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曾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建设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
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环评影响专题评价
第十九条 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