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游览索道的选址方案应当( )。
报国务院批准
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报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部门同意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八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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