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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
熟悉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原则
原则上可以采用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或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方法。
①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与评价各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注意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
②地面水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与其影响预测范围相同。确定其评价范围的原则与环境调查相同。
③所有预测点和所有预测的水质参数均应进行各生产阶段不同情况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应有重点。空间方面,水文要素和水质急剧变化处、水域功能改变处、取水口附近等应作为重点;水质方面,影响较重的水质参数应作为重点。
④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的评价方法和评价的水质参数应与环境现状综合评价相同。
4.2掌握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基本资料要求
⑴水域功能是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基本资料,通过水域功能调查确定;
⑵评价建设项目的地面水环境影响所采用的水质标准应与环境现状评价相同;
⑶规划中几个建设项目在一定时期(如5年)内兴建并向同一地面水域排污时,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各建设项目的排污总量或允许利用水体自净能力的比例。向已超标的水体排污时,应结合环境规划酌情处理或由环保部门事先规定排污要求。
例题:1.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时,( )是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基本资料。
A.水域功能
B.工程性质
C.评价标准
D.环境现状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