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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5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考全科)科目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考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中国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中国台湾居民还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4年5月24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2014年5月25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自助支付。
(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2012年和2013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网上成功缴费即为成功报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考生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中国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月25日-3月8日 |
网上填报信息 |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3月5日-9日 |
照片审核 |
按照网上提示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须重新上传。 |
3月7日-9日 |
现场资格审核 |
“新考生”须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
3月8日-3月15日 |
网上缴费 |
通过照片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自助支付。 |
5月20日-24日 |
打印准考证 |
各科目笔试考点由计算机随机安排,具体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
5月24日-25日 |
考试 |
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下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上传照片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蓝色背景、画面清晰,格式要求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之间。电子版照片是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资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3.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打印《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在《报名表》右上角的空白处,粘贴同上传一致的二寸免冠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34mm×45mm)1张。
(3)《报名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干部部门审核后,在单位意见处签名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4)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应试人员签名处签字。
4.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中国台湾居民还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5)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在报名审核时应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有关事宜,请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2月19日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监测 | |
环境科学 |
环境学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生态学 |
生态学 |
化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 | |
生物科学与技术 |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 |
大气科学 |
气象学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
大气科学 |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学工程 |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 |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环境保护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规划与利用 |
其他环保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
注:本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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