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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大纲的要求:1.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2.熟悉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分为三级。一级为详细评价,二级为一般评价,三级为简要评价。 评价等级划分的依据包括:
⑴建设项目规模。按投资额可将建设项目分为大、中、小性不同的等级,不同的时期大、中、小型分类的标准不同。
⑵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噪声源种类和数量是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的重要依据。
⑶建设项目噪声有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标准和人口分布。
⑷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
2.评价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
⑴一级评价。A.大、中型建设项目、属于规划区内(包括规划的建成区和未建成区)的建设工程。B.受噪声影响的范围内有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 0类标准及以上需要特别安静的地区,以及对噪声有限制的保护区域等噪声敏感目标。C.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显著增高(噪声级增高量达5~10dBA以上)或受影响人口显著增多的情况。
⑵二级评价。A.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项目,若其所在功能区属于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1类、2类标准的地区。B.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有较明显著高(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以上)或受噪声影响人口增加较多的情况。
⑶三级评价。A.处在适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3类标准及以上的地区(指允许的噪声标准值为65dB(A)及以上的区域)的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处在《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1、2类标准地区的小型建设项目。B.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很小(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3.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3.1一级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⑴环境噪声现状应实测。
⑵噪声预测要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绘制声级图并给出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
⑶给出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受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范围和程度。
⑷对噪声级变化可能出现几个阶段的情况(如建设期、投产运行后的近期、中期、远期)应分别给出其噪声级。
⑸项目可能引起的非项目本身的环境噪声增高(如机场建设引起相关道路车流量增多噪声升高)也应给予分析。
⑹对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方案、建设方案等对策所引起的声环境变化应进行定量分析。
⑺针对建设项目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对策,并进行经济与技术可行性分析,给出最终降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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