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4年环评师《技术方法》考点:农田保护措施

|0·2013-12-24 15:39:46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2014年环评师《技术方法》考点:农田保护措施

  第15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终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主要是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第16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恳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与《土地管理法》31条相比较)

  编辑推荐:

  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后专题及交流 

  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师VIP套餐震撼推出 

  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