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3年环评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第三章精讲1

|0·2013-05-06 16:41:27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为了使各位考生顺利通过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环球网校为广大考生准备了此次精彩讲义,祝愿您顺利通过考试。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第一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本节考纲重点:

  (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

  (2)掌握对环境有重大影响、轻度影响,或者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的具体划分;

  (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含义;

  一、分类管理的原则

  分类管理的核心是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不同。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编辑推荐:

2013环评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2012年环评师考试网校辅导通过率近90%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备考经验心得

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考指南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