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1、土地利用
污泥的土地利用前须经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林业、垃圾填埋场覆盖土和土壤修复及改良等(不包括污泥农用)
2、污泥农用
污泥农用前须经过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污泥中有机物降解率和卫生指标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没有达到稳定化的污泥不允许进行污泥农用。并应特别注意污泥中重金属的含量,污泥中任何一种重金属含量超标时,均不得进行农业利用。
污泥施用区域应建立严格的施用、管理、检测和监控体系,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监测区域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作物等相关指标,保障污泥农用安全性,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填埋
污泥混合填埋作为一种过渡性处置措施,国家将逐步限制污泥混合填埋;土地资源充足、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可选用填埋处置,填埋前污泥应经过稳定化处理,并达到填埋场对污泥质量的要求。
4、焚烧
已有或规划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城镇应优先考虑污泥与城镇垃圾混合燃烧或利用其余热建立污泥干化焚烧烧装置;鼓励利用水泥生产窑等大型工业炉窑、燃煤 火力发电厂的余热建立污泥干化焚烧装置;焚烧炉渣须与烟气净化设备收集的飞灰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鼓励对焚烧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需经危废鉴别后确定 处置方法。
2013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招生简章 2011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高通过率
权威老师主讲2012年度环评师课程 环评师考试论坛学员交流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