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1.8 环境保护措施
预防为主,各类地面建设活动在选址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开农田、林地、文物和地表水体等。
钻井、井下作业与地面工程设施建设应当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或者恢复所造成的生态影响,鼓励用适地植物进行植被恢复。
油气田勘探开发要优化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鼓励建成硬质路面。
作好泥浆的防漏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推广使用新型泥浆,减少钻井废物的产生。
及时妥善处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和落地油。
1.9 环评中应注意的问题:
1)油气田勘探开发主要属于非污染生态影响。
调查方法:
(1)收集现有资料:从农、林、牧等有关部门收集生态和资源方面的资料,包括物种清单、动物群落、植物区系、土壤类型;从环保及有关部门收集评价区污染源、生态污染水平的资料数据。
(2)收集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土地利用、自然资源、自然保护区、珍稀和濒危物种保护的规划或规定、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规划及国内国际确认的有特殊一样的栖息地和珍稀、濒危物种等资料,并收集国际有关规定等资料。
(3)野外调查。评价区生态资源、生态系统结构的调查可采用现场踏勘考察和网格定位采样分析的传统自然资源调查方法。若评价区己存在污染源或对于污染型工业项目评价,需进行污染源调查。
(4)收集遥感资料,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并进行野外定位验证(3S技术),可采集到大区域、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5)访问老师,解决调查和评价中高度专业化的问题(如物种分类鉴定)和疑难问题。
(6)采取定位或半定位观测。如候鸟迁徙等。
生态环境的防护与恢复应遵循的原则:
凡涉及到珍稀濒危物种和敏感地区等类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和方案;
凡涉及到尽可能需要保护的生物物种和敏感地区,必须制定补偿措施加以保护;
对于再生周期较长,恢复速度较慢的自然资源损失要制定恢复和补偿措施;
对于普遍存在的再生周期短的资源损失,当其恢复的基本条件没有发生逆转时,不必制定补偿措施;
需制定区域绿化规划。
2)影响识别应按照建设和运营期分别确定。
但是服务期满后,油气井退役或报废后,应当在 6 个月内将打开的油气层和井口封闭,环境条件适合的,应当对地表进行复垦或绿化。站场应当在退役后12个月内予以拆除,18个月内达到土地使用功能。
3)详细调查开发范围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包括具地下水、地表水、基本农田、保护文物等。
4)油气生产企业一般都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体系,有的同时也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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