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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讲义(89)

|0·2012-07-02 10:32:10浏览0 收藏0

  五、声环境影响调查

  5.1 设计期和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5.1.1 通过核查文件资料方法,了解公路设计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

  5.1.2 通过核查文件资料和公众意见调查的方法,了解公路施工期主体工程、施工营地、站场、施工便道对附近居民点声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5.2 试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5.2.1 试营运期声环境影响调查范围原则上与评价范围一致。

  5.2.2 调查对象为公路路中心线两侧各 200m 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影响保护目标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的声环境敏感点或已经规划并获立项批复的尚未建设的环境敏感点。一般以学校、居民区、医院、疗养院等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其他声环境敏感点为一般调查对象。

  5.2.3 调查内容

  a)调查目前公路沿线 200m 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给出相关的市镇、村庄、学校、医院、敬老院、疗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与公路相对位置关系、名称、桩号、距公路中心线距离、建筑物地面与路面的高差、房屋的数量、楼层、朝向、居民户数及常驻人口数等。

  b)列表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声环境敏感点和现状公路沿线 200 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的变化情况、变化原因。

  5.3 现状监测

  5.3.1 监测布点原则

  5.3.1.1 对公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点进行现状监测。声环境敏感点监测布点原则如下:

  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采取降噪措施的敏感点而试运营期未采取措施的敏感点,监测比率不少于50%。

  b)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进行跟踪监测的敏感点;

  c) 选择不同路段交通量差别、距离公路中心线 100米以内的有代表性的居民集中住宅区和120米以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及敬老院等。

  5.3.1.2 试运营期已采取降噪措施的敏感点需逐点进行降噪效果监测。

  5.3.1.3 敏感点为楼房的,宜在1、3、5、9等楼层布设不同的监测点。

  5.3.1.4 为了解公路交通噪声的时间分布以及24小时车辆类型结构和车流量的变化情况,应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点进行 24 小时连续监测。

  5.3.2 声环境敏感点监测

  5.3.2.1 监测方法:按照 GB3096 有关规定进行监测。监测同时记录车流量,按大、中、小型车分类统计。

  5.3.2.2 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昼间监测2 次,夜间监测 2 次(22:00至24:00和24:00到6:00),每次监测 20 分钟。

  5.3.3 交通噪声 24 小时连续监测

  5.3.3.1 监测方法: 按照 GB3096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测。 监测同时记录车流量, 按大、中、小型车分类统计。

  5.3.3.2 监测频次:24 小时连续监测,监测 1 天。

  5.3.4 交通噪声衰减断面监测

  5.3.4.1 断面选取原则:在公路线路平直,与弯段、桥梁距离大于 200 米,纵坡坡度小于1%,运营车辆能够正常行驶,公路两侧开阔无屏障,监测点与高速公路的高差较小的地段。

  5.3.4.2 断面布点:当公路车道数≤4时,距离公路中心线 20 米、40 米、60 米、80 米和120 米分别设置监测点位;当公路车道数>4时,距离公路中心线 40 米、60 米、80 米、120 米和 200 米分别设置监测点位。

  5.3.4.3 监测方法: 按照 GB/T14623(课件中删除这个标准,用GB3096替换)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测。 监测同时记录车流量(按大、中、小型车分类统计) 。

  5.3.4.4 监测频次:监测 2 天,昼间监测2 次,夜间监测 2 次,每次监测 20 分钟。 声屏障降噪效果监测

  监测点位选择:

  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监测可选择在距离道路声屏障后方中间被保护敏感点前1米进行,同时选择无屏障开阔地带且与声屏障后方监测点等距离处为对照点同步测试。声 屏障降噪效果监测可在声屏障后10米、20米、30-60米各设一个点,另外在无屏障开阔地带距离路肩10米、20米、30-60米各设一个对照点。对照 点与声屏障后测点之间距离应大于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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