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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lesson$
第58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例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性质相容的危险废物可以混合收集、贮存
B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C 性质相容且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可以与非危险废物混合贮存
D 性质不相容且未经过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混合收集、贮存
答案:ABD
解析:第58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十二、了解禁止过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规定。
第66条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