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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师辅导:湖泊、水库、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

|0·2010-12-02 10:36:00浏览0 收藏0

  3.7熟悉湖泊、水库、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

  3.7.1常用湖泊(水库)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

  (1)湖泊完全混合衰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小湖(库);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④预测需反应随时间的变化时采用动态模式,只需反映长期平均浓度时采用平衡模式。

  (2)湖泊推流衰减衰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大湖、无风条件;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

  3.7.2常用海湾水质预测模式与适用条件

  3.8熟悉预测点布设的原则;

  预测点的布设应根据受纳水体和建设项目的特点、评价等级以及当地的环保要求确定。

  ⑴环境现状监测点应作为预测点。

  ⑵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和水质突然变化处的上、下游,重要水工建筑物附近,水文站附近等应预测。

  ⑶当需要预测河流混合过程段的水质时,应在该段河流中布设若干预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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