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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辅导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15)

|0·2010-02-09 13:55:43浏览0 收藏0

  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

  一、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设区的市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区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国家经济区规划;例如:成渝经济区、天津滨海新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其中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因为经过环评,还遭遇了“环评风暴”。

  三、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1、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2、全国防洪规划

  3、设区的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

  四、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设区的市级以上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五、工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全国工业有关行业发展规划

  六、农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1、设区的市级以上农业发展规划

  2、全国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3、全国渔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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