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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09年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考试大纲,第三部分行业法规及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有调整,现通知如下:
1、关于《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现已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
2、关于《北京市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139-2002),现已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
请考生按照新标准复习备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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