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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气环境状况调查
1. 大气环境调查内容:
包括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项目和区域大气污染源以及评价区域内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其中自然环境状况包括评价区域的地理、地形概况、土地利用情况和气象概况等。社会环境概况包括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评价区环境敏感点(区)的分布。
2.污染因子的筛选:
首先选择该项目等标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为主要污染因子,其次考虑在评价区内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物。污染源调查中的污染因子数一般不宜多于5个。
污染因子:待评价的大气污染物。
3.大气污染源调查对象:
污染源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两大类。固定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和民用污染源。
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包括拟建项目污染源(对改扩建项目包括新、老污染源)及评价区的工业和民用污染源;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只调查拟建项目工业污染源。
4.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
不同级别的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不同。评价级别越高,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越多。
一级评价项目需进行以下九方面的调查:⑴绘制污染流程图;⑵统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⑶对改扩建项目计算最终排放量;⑷估计非正常排放量;⑸将污染源按点源和面源分别统计;⑹点源调查统计内容(详);⑺面源调查统计内容(详);⑻对于颗粒物污染源,调查其密度及粒径分布;⑼原料、固体废弃物等堆放场产生的扬尘按面源处理。通过试验或类比调查,确定其起动风速和扬尘量。
5.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5.1现有例行监测资料分析:收集评价区内及其界外区域各例行大气监测点的近三年监测资料。(教材详)
5.2空气质量现状监测:⑴选择监测对象:筛选出的污染因子即监测对象;⑵在评价区内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布点(详);⑶监测制度:一级评价项目不得少于两期,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详)⑷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监测的具体情况,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各种主要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周期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超标率和最大超标倍数,评价达标情况。
注意监测时间满足评价标准对数据统计有效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