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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考[2008]6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质量、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0、1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1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日照人事人才网(网址:www.rzrsrc.com),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事局缴费,由各区县人事局审核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底版)。
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截止到2008年1月29日 。
考试收费按《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收取。
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半个月。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前3科为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前3科用2B铅笔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抓紧部署报名工作,严格报名条件,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报名信息,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