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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5号),现将我省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9:00-2009年1月9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
省直报名点考生采用网上交费、全科成绩合格后审核报考资格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5月23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4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三)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