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 3月5 日至9 日为省直报名点报名时间,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2、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时,省直报名点委托福州市鼓楼区邮政局在现场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未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的,请于2007年4月中旬(双休日除外)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凭报名受理单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7年5月12日至13日
5月12日(星期六)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 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3日(星期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 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4、成绩公布时间:2007年7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24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二、报名地点
省直及中直在榕单位报考人员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大厅。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需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认真填涂申报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报考手册《填表、涂卡说明》。
3、考试报名费按有关文件规定(发改价格[2005]146号),由省环保局代收。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两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福州,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表,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七、免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八、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4科,除《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