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环人字〔2005〕23号
各市环保局,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我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5月13日: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与标准
5月14日: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006年3月31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即考生登录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下载报名表。
(二)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3月。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审核材料到自治区环保局人事教育处(南宁市民生路2号)进行资格确认。
(三)报名考试费用:《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四、考试地点:考点设在广西首府南宁市,报考人员在考试前20天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准考证,考试时间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稿纸由各省(区、市)组织考试机构发放、回收。报名的有关条件范围以及提供的资料请登陆:
www.sepa.gov.cn和
www.gxepb.gov.cn 由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滚动考试,为便于老考生报名,请参加2006年考试的老考生注意核对2005年考生档案号,防止出现双档案号。
四、其他事项
广西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考试中心、自治区环保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考生需咨询问题请与有关机构联系。
联系人:陈竟梅 黄颖
联系电话:0771-2807406
附:
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核表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