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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6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4日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10日至3月10日。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西安地区的考生,由单位审查后直接到省环保局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汇总后到省环保局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西侧10层10号。联系人:王小秋。联系电话:029-87291994。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注意区分新老考生,认真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要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学历、职称证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工作年限证明、三张近期同版一寸半身免冠照片,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填涂报名信息卡。
四、收费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法改价格[2005]146号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4、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环保局领取准考证。
附件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OO六年一月六日